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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地方政府负债率高达23.6% 远超美国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   时间:2016-01-30 10:39   编辑: 李军   

    有关媒体报道说,根据最新数据,截至2016年1月22日,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债务率处于安全水平,但贵州省和辽宁省的债务率分别达到120.2%、197.47%,超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划定的100%债务率红线,此外,云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债务率分别为111.23%、104.7%,也略过红线。

 

    2015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16年要减税和扩张赤字,因此,2016年的赤字扩张大概没有什么悬念。目前,人大常委会划定的我国政府债务的红线是:赤字率不得超过3%,债务率不得超过100%。按照这个标准,贵州、辽宁、云南和内蒙古已经越过了红线,处于高风险之中。

 

    衡量一个国家或地方政府赤字与债务的指标,有赤字率、负债率和债务率等。赤字率是一年中政府赤字与当年GDP的比率,负债率是当年政府债务余额与GDP的比率,而债务率则是当年政府债务余额与可支配财力的比率。国际上对于这些指标有一些大致认可的警戒线。如欧盟对赤字率的要求是不超过3%;美国各州政府负债率的上限是13%~16%;加拿大则不允许地方政府负债率超过25%。从债务率角度来说,各国一般规定地方政府的债务率不得超过100%。

 

    我们可以根据这些数据,看看中国政府的赤字以及政府的负债率和债务率,评估政府债务尤其地方债的风险。

 

    从赤字率看,2015年我国赤字规模为1.62万亿元,当年GDP为67.67万亿元,两者相除,赤字率约为 2.3%,距离3%确实还有一段距离。2016年,假设全年GDP增长率为7%,则全年GDP为72.4万亿元,如果今年赤字率达到3%的上限,则可以有2.17万亿元的限额,比2015年的1.62万亿元增加5500亿元赤字。2015年,中央政府一般预算赤字为1.12万亿元,地方为5000亿元(2014年地方政府赤字为6000亿元,其中1000亿元是专项赤字,并不计算在赤字率之内),如果2016年赤字增加5500亿元,这些新增赤字全部交给地方政府,那么,地方政府赤字就可以达到10500亿元。这就是最近一些媒体报道的地方政府赤字或许突破一万亿元的道理所在。而一些媒体也报道说,即使增加这么多的赤字,对于地方政府的需求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而增加更多赤字,就必须突破3%的赤字率红线。

 

    从负债率看。2015年中央和地方债务余额总量大概是26.2万元,除以2014年的GDP 67.67万亿元,可以知道,包括政府总负债率是38.7%,与欧盟的60%红线总比,不算高。不过单看地方政府负债率,则并不乐观。2015年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万亿元,除以全国GDP总额,则达到23.6%,远超美国地方政府13%~16%的负债率上限,也接近加拿大的25%上限,无疑是相当高了。

 

    再从债务率看。按照定义,债务率是债务余额与政府综合财力的比值。从全国来讲,所谓综合财力无非就是财政总收入,从地方政府来讲,综合财力是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从中央得到的税收返还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2015年全国财政总收入15.4万亿元,地方政府2015年的债务余额是16万亿元,地方政府的综合财力无论如何也不会高过全国财政总收入,所以,地方债务率必然超过100%。有些媒体报道的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率目前为80%的数字,不知道是怎么得到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扬领衔研究的《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5年》一书的数据表明,2012年年底全口径地方政府负债率为30.6%,债务率为112.8%。考虑到从2012年数年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增幅远远高于地方政府GDP和综合财力的增幅,完全可以断定,2015年地方政府负债率远远高出30.6%,债务率远远高出112.8%的水平。即使保持2012年的水平不变,也高出了国际上的警戒线。

 

    以上这些数据指标都是全国平均计算的。平均计算,往往忽略了各地的不平衡性。有些地方的高负债率和高债务率,被其他地方的低负债率和低债务率拉低了,平均数因此掩盖了一些地方的真实风险。如果每个地方单独计算,则问题可能会更为清楚。媒体还披露,除了贵州、辽宁、云南和内蒙古四地债务率高企外,2015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务会审议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100多个市本级、400多个县级的债务率超过100%。数量庞大的市县债务引人瞩目,市县债务风险较高已不是个别现象。这些市县的债务风险确实值得引起高度关注。

 

    虽然一些专家和官员一再表示国际上的赤字率、债务率以及负债率红线并不是不可逾越的死线,无需死守,必要的时候可以突破,为今后赤字扩张辩护。而事实上,如果说我国目前赤字率尚未突破3%的红线的话,负债率和债务率其实早已远远突破红线了。

 

    过去的2015年,通过债务置换,将3.2万亿元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展期,转换成中长期债务;2016年,又有数万亿元的债务将到期,也必然会以同样的思路和方法予以置换。这就是说,所有到期的债务都被置换而展期,虽然降低了利息支出,将当下的压力分摊给了未来,但并未偿还分文本金,这使得债务余额只增不减,不断累积。这必然给未来带来巨大的偿还压力和风险,也严重地挤压了未来举债的空间,带来再融资风险。债务余额累积太多 ,债务率太高,万一在将来形势需要,不得不更大规模地举债的时候,举债的空间已经不存在了。

 

    2016年必然是一个赤字和债务扩张的年份,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赤字与债务扩张的风险,也到了该认真关注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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