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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部分经适房当商品房卖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丁先明 时间:2010-08-30 11:36

 

 

    为什么多建出来的经适房能够脱离监管?当地经适房管理部门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对此,张永真解释说,单位报批集资建设经适房时,一度需附送“拟解决的职工名单”,但报上来的职工基本都把房子占满了,根本没有多余的、可供政府统筹的房源。“我们没法查验名单,只要建设单位职工对公示名单无异议,我们也就认可。”

 

    即使这个无法查验的报批程序,也因为种种原因很快被取消。这样,经适房供应对象管理基本处于一种放任状态。

 

    记者调查了解到,单位集资建房由于在土地、税费等方面享受了大量优惠,因此,其房屋售价在市场上极具竞争力。在山西晋中市城区,这种集资建房正给建设单位、开发商以及炒房者带来源源不断的丰厚利润。

 

    实施细则修改背后的利益博弈

 

    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晋中市经适房管理中心在当地经适房建设管理中并不起关键作用,甚至可以被越过。晋中市经适房建设,多年来已形成一个特殊而完整的报、批、建、售“绿色通道”。经适房管理中心“基本被架空”,至今不能向记者提供全市经适房建设的一套准确数据——有过多少项目,建过多少栋楼,总共多少平方米,解决了多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等。记者采访到的数据都是“粗略估计”出的。

 

    晋中市住建局在一份情况说明中表示,该市“存在单位集资建房中部分房屋出售给不符合申购条件家庭的情况,甚至有个别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问题”。

 

    2004年5月,中央四部委出台首个《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2004年12月,晋中市及时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2007年11月,中央七部委出台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随后,2008年1月,山西省政府根据本省实际,发出《关于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通知》【晋政发〔2008〕2号】,通知限定经济适用住房只能“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非营利性机构组织建设”,房地产开发商被排除在外。然而,晋中市这一次未能跟进制定实施细则。

 

    8月26日,记者通过晋中市住建局办公室就“晋中市保障性住房的制度建设”进程向经适房管理中心主任张永真提出采访请求,张永真承认,直到现在,因2007年之后新的管理办法及省政府的通知,晋中市新的经适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才刚刚拟定完成,正在讨论中。

 

    记者拿到一份晋中市发改委立项部门关于实施细则的修改意见,该意见反对经济适用房由政府非盈利机构(即经适房管理中心)组织建设,而是允许房地产商参与开发。

 

    晋中市涉房管理部门一位人士告诉记者,相关部门围绕实施细则展开的争论,表面上是对上级文件理解的差异,实质上是复杂的利益博弈,是以房产商为主线贯穿的利益相关方在争取自己的利益领地。

 

    尽管相关部门已多次沟通,但至今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围绕经适房建设管理格局展开的利益博弈依然在晋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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