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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高悬
来源:青海羚网 作者:司马剑 时间:2010-08-25 10:45
8月24日西海都市报A12版报道,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增加规定,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行为入刑定罪。
近年来,醉酒驾车和飙车,对公共安全和行人的生命安全产生了很大的威胁。有时,哪怕你走在斑马线上,走在你认为非常安全的人行道上或夜市上,突然,不知从什么地方就会蹿出一只灌足了猫尿的张着血盆大口的醉老虎,它气势汹汹,风驰电掣,顷刻间便会制造出人间悲剧。
还记得吧,2008年12月14日,成都司机孙伟铭无证醉酒驾驶连撞5车,造成4死1伤;2009年6月30日晚上,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包括1名孕妇);2009年8月4日,杭州司机魏志刚酒后驾驶保时捷汽车超速行驶,撞死花季少女马芳芳;而马芳芳被撞的第二天,在黑龙江省鸡西市,肇事者张喜军酒后驾驶一辆路虎越野车冲进夜市,造成2人死亡、7人轻伤、16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利剑高悬,这真是好事。即将提交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危险驾车可能要单独入罪,并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其中。真能通过,那些喝了酒还要动车、无视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人要小心了。设立一个统一、严厉的量刑标准,既是司法的进步与完善,也是对醉驾者的警示与震慑,是立法保护民生的体现,也是立法机关以人为本理念在立法过程中的体现,更是对民意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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