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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与罚

来源:青海羚网 作者:司马剑 时间:2010-08-31 10:11

    8月27日《西海都市报》A5版《5位文明行人获奖励》的报道让人很觉新鲜,颇可一议。

    
    报道说,今年5月18日,西宁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一时间,一场与社会陋习、恶习的战斗全面打响。8月26日,由西海都市报和西宁市城北区创城办联合主办的寻找“文明行人”活动拉开帷幕,这项活动旨在通过这种奖励的方式,引导市民争当“文明行人”。

    
    这种做法在省城西宁可能是首创,而在外地,不少城市已做过尝试。河北省省会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出资10万元,在7月10日至21日期间,按照“不定时间、不定路口、不定对象”的原则,对当天搜索开始后在各路口寻找到的“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现场给予奖励。活动首日,6位市民各获500元奖金。河北省省会文明办负责人表示,“带头人”的受奖意义不小,可以让他的文明交通闪光行为放大,从而感染更多的人。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公鸡得打鸣,母鸡要下蛋,为官不能贪,做人一定要守法纪,这都是底线,对一个人应该具备的正常行为和应做的分内事给予奖励,会不会变相降低一个人行为操守的底线?

    
    对规则的强化,除了宣传教育之外,就该制裁,制裁有时比宣传教育更具效力。奖励,千万别变成对规则的破坏。

    
    今日《西海都市报》A10版《过马路看红绿灯竟遭司机讥笑》报道了西宁互助路与中庄路丁字路口的5次红灯中,竟有22辆车闯红灯疾驰,一位女士过马路看信号灯,还遭“摩的”司机嘲笑。

    
    由此看来,对于闯红灯的行为需要在执法层面从严管理,这是维护秩序所必需的。很难想象,一个连基本交通秩序都不肯遵守的人,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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