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赚孩子钱 天良何在
这几日,《西海都市报》刊发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及追踪报道。市民马女士的孩子哭得让我们揪心:小伙伴给他发了一张由“白吃俱乐部”颁发的“本年度最傻标兵证书”,让他觉得特别委屈。其实,他还不是运气最差的,因为他并没有领到那些更叫人不堪的证件,诸如 “泡妞许可证”“黑社会证”“通缉证”“色狼证”之类的玩意儿。这些“证件”和“奖状”都是学校附近出售的,一套5角钱。这组报道之所以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是因为事涉孩子。对孩子的荼毒,就是对国家、民族和个人未来的祸害。正如文中所下的断语:搞怪卡片是一把扎向幼小心灵的软刀子。
这个世界上,能诱惑孩子的光怪陆离的东西真是太多了。孩子懵懂而又好奇,但他们不具备成人的分辨能力。商家利用孩子的懵懂与好奇,开发产品,赚取银两,原本也无可厚非。但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产品至少对孩子是无害的。换句话说,你可以赚钱,但不能赚昧心钱。好奇,追求新异,是孩子乃至人类的天性,利用这一天性,因势利导,潜移默化,可以成为孩子探求未知、追求高尚的强大动力。用低俗粗鄙、诲淫诲盗的东西损害孩子的心灵,这与投毒有什么区别?针对孩子的产品,仅仅满足他们的好奇心是不够的,包括商人在内的成人们还应该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给孩子的东西应当有助于美好心灵的形成、社会良俗的建立,告诉他们什么是假恶丑,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香的,什么是臭的。
我是男女平等的最坚定拥护者,但我又很同意孔老夫子“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句浑话,原因是我对这话又作了别解:上幼儿园的孩子,花费比老子还高;满街是鳞次栉比的美容院,到处是以假乱真的美女赝品。那么多的商家眼睛紧盯着孩子和女人,到街上走一遭,商店里摆的多是女人和孩子的用品,价格一样比一样高,没有足够的钱,要养活老婆儿子何其难哉。但是,用“投毒”的方式赚孩子的钱,天理不容,天良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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