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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路线 强化理论武装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时间:2014-05-09 09:08   编辑: 闻皓   

    编者按:为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探讨群众路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建设的关系,积极探索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新方式、新途径,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支撑,日前,省委党校举办全省党校系统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群众路线进行了深入阐述。现将部分发言摘要刊出,供大家在学习中交流参考。

 

    处置群体性事件与践行群众路线

    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发展态势及其危害

 

    据《2013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统计:近年来,中国每年因各种社会矛盾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多达数万起甚至十余万起,发生原因以征地拆迁冲突、环境污染冲突和劳动争议为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特别是在当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效预防和成功处置群体性事件,关系到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群体性事件多会采取罢工、罢运、堵塞交通、冲击公共机构等极端行为,这些行为势必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和社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如果日渐激烈的群体性事件得不到及时而有效的治理与控制,则有可能产生政治动荡。

 

    脱离群众路线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

 

    党的群众路线在实践上的要求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不能脱离群众。然而,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原因,归根到底就是由于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不注重群众工作、脱离群众甚至伤害群众所致。理论上的深层原因如下:

 

    一是权益受损,导致群众产生相对剥夺感。“相对剥夺”是指当人们将自己的处境与某种标准或某种参照物相比较而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时所产生的一种不平衡的心理感受。据调查,当前有相当数量的民众存在相对剥夺感:社会的变革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了物质利益的极大丰富和满足;而另一方面,社会的快速变革使得不同群体之间产生更多的比较,尤其是与社会地位较高的群体进行比较,从而产生相对剥夺感。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社会公正的缺失等都是造成“相对剥夺感”的直接原因,相对剥夺感越大,反抗的可能性就越大,行为的破坏性也越强。

 

    二是参与缺失,导致群众意见的输入性障碍。公民政治参与是连接社会生活政治与非政治领域的纽带。正常运转的政治体系应该是输入性参与和输出性参与处于平衡状态, “输出失败”会导致公众对政治系统的支持下降,致使公众对政府的政令、决策消极抵制。诸多群体性事件均发轫于某些地方政府政治系统的“输入性故障”,即政治宣泄渠道不畅、话语表达方式单一、制度保障不足等致使“堵塞型社会”的形成。

 

    三是信任危机导致群众与政府间的政治亚健康。在社会治理中,政府的权威是来自群众的认可,信任是政府合法性和权威的重要体现。然而,由于制度性缺陷、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不当行为等问题,致使公众逐步积累了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政府信任受到严重的损害。而一旦公众对政府表示不信任,就很有可能借助于集体行动,来寻求受到损害的利益能够得到补偿。

 

    群众路线是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的重要途径

 

    首先,通过疏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遏制群体性事件的萌芽。利益表达渠道的畅通,能使挫折和不满得以释放,避免不良情绪的累积。建立群众利益表达机制,下情上达,实现信息有效沟通;完善信访制度,确立“将矛盾化解在当地”的信访思路;建设回应性政府,对于公众的利益诉求要依法给与及时有效的回复,以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弱势群体通过法律的渠道成功得到救助,使法律表达成为社会的稳定器。

 

    其次,通过扩大公众参与,从制度层面预防群体性事件。制度所提供的参与机会,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过程中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公众参与是整个政策过程的起点,只有公民的要求能够通过制度性的途径进入政策制定输入过程时,才会对政策的制定产生影响,使公共利益得到体现。因此,应将群众利益上升到顶层设计中,从制度层面防止群体性事件产生。

 

    再次,协商民主是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的一剂良药。群体性事件中协商民主的运用和在群体性事件中践行群众路线的内涵是一致的。在群体性事件治理中,协商民主的运用主要有两个阶段,一是群体性事件在没有“触发”前的协商,消解可能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即常态公共事务治理中的协商;二是在应急处理阶段的公共协商,规范政府工作人员的回应力,化解冲突、平息事态,解决实质性问题。

 

    最后,以信息公开的方式,弥合信息鸿沟,是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重要保证。落实群众路线,必然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信息公开是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在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各环节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效防治群体性事件,有许多方法和措施,如建立长期的社会风险预警和稳定评估机制以及事发时应急处理机制。但是其最根本的方法和措施之一,就是践行群众路线,将群众路线贯彻于群体性事件的防止和化解机制中去。唯有脚踏实地践行群众路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才能从根本上斩断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源、遏制其走向激化的趋势,实现群体性事件可控可管,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 (省委党校邓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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