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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火照娜   时间:2014-05-12 08:44   编辑: 闻皓   

    作风建设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直接来源,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我们要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目前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的在于通过深入查摆和切实解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如果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是抓作风建设的切入点,那么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则是为了更好地固本培元。

 

    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就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对照“四风”,客观深入地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下大力气整改存在的问题。就要严以用权不逾矩,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践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就要始终紧扣作风建设,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班子和成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真正做到“下基层、接地气、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要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困,办群众之所需。

 

    践行“三严三实”,绝不是一句空口号,更不是摆拍作秀。我们要看到,“三严三实”中的每一项,都是站在领导干部自律角度提出的要求,属于道德要求的范畴。要将“三严三实”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有相应的制度作保障。要通过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交办反馈制等规章制度,实现靠制度管人、凭制度办事。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转变,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执政能力。

 

    作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常修为政之德,不移公仆之心,补精神之钙、祛行为之垢、练健康之体,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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