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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当有求为之志、实为之举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刘东华   时间:2014-07-22 08:40   编辑: 张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员干部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官,重在为,贵在实。既要有求为之志,不撞钟度日,当庸官懒官;也要有实为之举,不好大喜功,热衷出名挂号,让群众和单位利益受损。

 

    当下,个别为官者在“为”上偏了向、变了味,出现了无为、虚为、乱为的问题。诸如,有的身懒心懒、贪图安逸,喜欢坐在办公室搞部署、听汇报,不愿到田间转一转,炕头坐一坐。即便偶尔下到基层,也是坐在车上转、隔着玻璃看,一任下来“涛声依旧”;有的眼睛盯上不盯下,以主管领导的好恶为标准,“不求百姓拍手,只求领导点头”。凡是领导关注的、对己有利的,力排众议也要干,而那些群众关心的、对己无利的,摆在眼前也会推;有的贪大求全、追洋求新,喜欢搞形象工程、玩“一招鲜”,经常是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出了问题拍屁股走人,最后留下一个“烂摊子”。

 

    “三为”问题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病灶都在“四风”上,归根结底还是政绩观出了问题。这些为官者,忘却了“为啥为官、为官为谁”的初衷,背离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把自己的需求凌驾于群众的诉求之上,把服务人民的舞台当成了捞名攫利的平台,把为官做事变成了官样文章,甚至是作秀。

 

    俗话说:“为官不为民谋利,不如回家去种地”。话实理明。为官,不仅要有“求为”的强烈愿望,更要有“真为”的实际行动。搞谋划、作决策,要把“群众利益至上”作为出发点,不能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上级不注意,不能不管群众能不能承受,只管自己能不能接受,不能不顾经不经得起检验,只顾争不争得到脸面。为民干实事、解难事、办好事,要沉得下心、扑得下身,与群众同睡一个炕,同吃一锅饭,不怕苦能吃苦,以自己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要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勇气和闯劲,不被名所累、不被利所困,做到遇有好事不争、碰到难事不躲,敢负责能担当,真正拎着“乌纱帽”为民做事,而不是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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