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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治县 建设美丽大通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宋晨曦   时间:2015-01-13 08:49   编辑: 张宏   

    当前,全国上下正处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推进依法治县,加快“法治大通”建设,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是实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和谐进步、人民幸福安康的必由之路。

 

    近几年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各级党组织紧紧把握时代脉搏,将法治建设作为统筹推进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平稳发展,为加快建设繁荣美丽的新大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学法用法,加快建设“法治大通”。2010年以来,大通县各级党组织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着力实施“六五”普法,全县36万普法对象中,2012年以来接受法律知识教育190万人(次);2011年以来,278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取得了法律任职资格证书,8917名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均已建立学法档案并配发了《法律学习读书笔记》、《法律知识“每周一题”集》等法律学习资料,全县所有中小学均配有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全县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法制春风行动”、“法制文艺乡村行”、寺院法制宣传月、法治大通建设宣传月等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了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同时,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表演、舞台情景剧等文艺活动,多角度、多层面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教育,促使法治理念渗透到了社会各行各业,深入人心,使“人人按规矩办事,事事按程序办理”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在全县上下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为建设“法治大通”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服务型政府。今年,大通县各行业服务单位,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效率,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成功推行了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一站式”办结制,切实加快政府服务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和威望。同时,为规范决策程序,县委县政府通过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团、组建决策咨询专家库等途径,努力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坚持法治保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2年以来,大通县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重点领域工作,坚持发挥法律在市场经济中的引导、调节、促进、规范和保障作用,深入实施了森林资源培育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煤矿地质环境治理等一批生态环保工程,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百里文明风景线环境整治等,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维护了大通良好的生态环境秩序,为建设“美丽大通”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

 

    坚持完善机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2014年,大通县各级党政部门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深入推广实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3+6”西宁模式。以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为目的,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维稳部门牵头协调和政法部门积极发挥骨干作用的机制,形成了相关部门负责、条块结合、多管齐下的“三调联动”大调解格局,有效化解了各类家庭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坚持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与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县289个村全面达到县级“民主法治村”标准。其中130个村达到市级标准,4个村达到省级标准,2个村达到国家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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