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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评选群众“不满意”事件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叶金福   时间:2015-02-09 09:10   编辑: 张宏   

    去某社区办事,正巧碰上该社区的几位工作人员在忙着填写“2014年某某乡镇十大群众满意事件”评选表,几位社区居民一边填写表格,一边发着牢骚说,年年叫我们评选群众满意事件,咋不也评选评选群众“不满意”事件呢?笔者觉得这几位社区工作人员的“牢骚”很是有理。

 

    每到年初,各地政府部门就纷纷列出各种上一点度的“Top”事件,或刊登在报纸上,或放在网络上,或直接张榜公告,然后组织各单位的职工开展评选活动,最终通过广大职工的票选确定头一年的群众满意“大事”。应该说,这样的总结评选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梳理了一年的工作效果,从中能收获宝贵的经验,其出发点是好的。

 

    但政府部门不应仅仅让群众评选“满意”的事件,也应让群众评选出“不满意”的事件。因为只有生活在最基层的广大群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满意”或“不满意”有切身感受,让广大群众去评判政府部门为群众所办的事是否“满意”最能让人信服。

 

    当然,由广大群众评选出来的十大“满意”事件,是总结成绩的必要方式,但倘若也让群众评选出十件“不满意”的事件,也是直接分析工作中问题和不足的有效手段。针对这些群众“不满意”事件不断加以改进,最终达到让群众“满意”的目的,岂非智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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