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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心中有责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朱青利   时间:2015-08-03 09:55   编辑: 张宏   

    责任既是每个党员干部的使命,又是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原动力。习总书记在与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强调“心中有责”,意在教育所有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使命感,以更强的责任意识投身到党的事业中。无数经验和教训表明,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再艰难的历程也能高歌前行,再危险的环境也能转危为安,再尖端的高峰都能攀登超越。反之,没有责任意识,或者责任意识不强,小沟中也能翻船,小事也会酿成大祸。

 

    心中有责,就要切实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一个人的成就大小,其决定因素就是他对待工作的态度。高尔基曾说过:“天才是由于对事业的热爱而发展起来的,天才就其本质而论只不过是对事业、对工作过程的热爱而已。”一个对待工作随随便便、敷衍了事的人,只能在职不尽责、在位不尽心,老想着个人的进退得失,怎么能高标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呢?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感来自于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对祖国的热爱,对人民的负责。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思想上强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意识,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抓工作上。

 

    心中有责,就要把工作作风搞扎实。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所谓工作作风扎实,关键是一个“实”字,各项工作都要立足于“实”,扎根于“实”,要讲实话、道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不搞虚报浮夸的成绩,不做沽名钓誉的事情,不掩饰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当前,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充分认识到扎实工作作风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敢于直面困难,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化解各种复杂矛盾。

 

    心中有责,就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工作能力强不强,事关领导干部形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事业发展大局。党员干部必须常抓不懈,不断提高自身的实际工作能力。不可否认,部分党员干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有的党员干部存在大话空话官话连篇,不敢做、不会做、做不好工作的问题,有负于群众对党的信任。对此,党员干部要本着“不求把官做大,但求把事干好”的思想,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完善,提高自己驾驭各项工作的能力。

 

    “各自责则天清地宁,各相责则天翻地覆”。每名党员都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常思量所处工作岗位的任务,常掂量自己肩负的使命,在其位谋其政,不负众望、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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