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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强捐”亵渎了捐助的本意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叶金福   时间:2015-08-10 09:23   编辑: 张宏   

    陕西彬县非公有制企业委员会发红头文件组织给发生火灾的家福乐超市捐款。媒体近日报道,该县7月25日回应称,县委、县政府已责成收回该文件,停止捐款活动。

 

    众所周知,捐助是一种自愿、自觉、自力的行为,体现着捐助者的爱心和善意。可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募捐的组织者竟让募捐活动变了味、跑了调,动辄就下发文件或通知,或对募捐数额作出明确的硬性规定,或让单位领导带头捐款。加之少数单位为了图省力省事,把募捐当成了“扣款”,干脆直接从职工的月工资里一扣了之。殊不知,这样的募捐活动不但已经失去了意义,而且也无形中亵渎了捐助的本意。

 

    笔者以为,捐不捐,捐多少,应该完全由捐款者自己决定,因为不论捐多少,都是捐款捐物者爱心和大善的体现。希望今后在开展募捐活动时,少发文件和通知,莫把募捐当成“强捐”或“硬性摊派”,让捐献者有一个自由捐款的空间,从而真正达到募捐的效果,也真正体现捐献者的爱心和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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