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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党内监督“利器”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时间:2015-10-27 09:36   编辑: 张宏   

    层层传导压力 三措并举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中共西宁市委

 

    20l4 年,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西宁市进行了集中巡视,期间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青海后,对西宁市委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层层传导压力,着力推动问题解决,确保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注重工作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总负责、市纪委书记配合、“两办”协调、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级党委(党组)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同时,将巡视整改纳入各县区和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确保工作真正落实。

 

    从解决重点问题入手,注重巡视整改实效。对中央第三巡视组反馈西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四个方面存在的 14 个问题,研究制定了 30 条整改措施,下发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已整改落实 21 项,其余 9 项正按省委 《 整改方案 》 各牵头单位的安排持续推进。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 123 件问题线索,按照“两个月办理完毕”的要求,落实责任,限期完成。立案 16 件。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 41 项整改内容,制定整改措施 86 条。截至目前,已整改 20 项,正在持续整改的 10 项,建章立制方式整改的11项。移交的 10 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立案 4 件。整改情况向社会进行了通报,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用实际成效回应群众期盼。

 

    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健全完善三方面的工作机制。针对巡视组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意见,研究制定了三个配套制度;为严肃责任追究,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推动考核创新,在全省率先实行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单独考核、单独奖惩和一票否决。

 

    借《巡视工作条例》之力 推动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

 

    省委组织部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颁布后,省委组织部及时传达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在支持配合巡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既解决了巡视力量不足和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又促进了各地区各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构建了合力管理监督干部的新格局。

 

    及时传达学习《巡视工作条例》,确保贯彻落实到位。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及时在部机关处以上干部中进行专题传达学习,要求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确保工作衔接到位。坚持把支持配合省委巡视机构工作作为加强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始终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注意运用巡视成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反映组织人事工作中的问题要严肃对待,切实抓好整改。会同省纪委制定《关于加强省委巡视组长库建设的意见》,按1:3比例择优补充确定15名巡视组长库人选,为加强省委巡视工作,提高巡视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在每轮巡视进驻前,部内相关处室都要向各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运行情况,梳理信访举报件,提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等相关资料,做到信息共享。同时每两年为每组轮派1名业务能力较强、作风扎实的组工干部参加巡视工作,有效缓解了巡视组专业力量不够不强的问题。

 

    切实增强工作合力,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今年以来,省委组织部借鉴中组部做法已结合巡视对两轮22个地区和单位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有效推进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检查结束后,相互交换意见,共同“把脉”存在的问题,逐项综合分析“诊断”后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形成书面反馈意见稿和全省的检查情况通报,既明确了被巡视单位下一步整改方向,又为规范全省的选人用人工作起到了指导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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