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论坛

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李 勇   时间:2015-11-17 09:12   编辑: 张宏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开展,使全体党员干部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诸多问题,对如何从严律己进行了新的思考。只有充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自律的一系列要求,并以此为终身信条,在工作生活中逐步去实践,才能真正做到律己从严、干事务实。

 

    从严律己,就要以“四有”为目标,抓学习、强素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县委书记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也是总书记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的具体要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要注重加强干部“四有”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自律意识。一是强党性。充分利用党员教育培训和现代远程教育设备,注重在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的基础上,组织学习党内涌现的焦裕禄、尕布龙等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用他们鲜活的事迹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二是重服务。继续保持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着力在落实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各项规定上下功夫,统筹抓好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入乡驻村帮扶以及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通过解决群众关切的难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三是担责任。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使命,牢记身上所肩负的促经济发展、促民生幸福、促社会稳定等重要责任。扎实开展“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干部责任意识,推动形成干部踏实干事的良好氛围。四是知禁忌。以开展“干部严管规范年”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教育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

 

    从严律己,就要以“五好”为标准,善选能、当贤人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提供了标准,对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具有极大推动作用。践行这一要求,就要以好的作风选好的人。选人用人是组织部门的主业之一,组织部长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就要做到公道正派、不偏不倚,让党委满意,让群众满意。我们要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好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使能者得其位,庸者让其位,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就要以高的标准争做好干部。组织部门作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人才之家,组工干部必须带头以“三严三实”和“好干部”五条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和业务工作能力,争当好干部的表率。

 

    从严律己,就要以“反面”为警戒,守底线、保清廉

 

    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不断有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被公之于众,违法事实、腐败程度触目惊心。贪腐官员的“活材料”被暴露在阳光下,目的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总结反思,认清严重违纪违法对党的形象和执政根基的巨大危害,认清贪官所作所为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的重大损失,进而受教育、明底线、知敬畏。为此,一要坚守思想底线,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摆正自己心态,摆正自己位置,遵守组织纪律,接受组织监管,带头完成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要主动接受监督,视监督为“支持、爱护、帮助”,做到慎独、慎微、慎欲。把“生活圈”和“社交圈”放在阳光下,“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一副面孔,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坦坦荡荡为人,规规矩矩处事。二要坚守法律底线,时刻不忘心存敬畏。“将欲治人,必先治己”。领导干部要时刻用法规制度约束和警示自己的言行举止,管好用好手中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己在模范遵守法律的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严守法律、规定是做人从政的根本底线,要筑牢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绝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始终做到清廉自守、干干净净。三要坚守生活底线,时刻做到防微杜渐。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不是小事,也绝不仅仅是个人私事。领导干部要为人正派,讲操守,重品行,最根本的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首先要培养健康的爱好,不能把自己的爱好视作单纯的个人行为,必须时刻从社会影响和个人形象的角度考虑,做出正确的选择和节制。其次要培养良好个人习惯,防止沾染不良习气。要把诚实正直、重义轻利、志同道合的人作为朋友交往,与那些献媚拍马、口是心非、重利轻义的人保持距离。绝不因为朋友的关系而放弃原则,违反法纪,破坏规矩。

 

    从严律己,就要以“五个必须”为遵循,守纪律、讲规矩

 

    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出来。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往往是从不守规矩开始的。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五个必须”,这正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不是忠诚,这“五个必须”是重要的考验、根本的检验。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从严律己各项要求,必须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一是认真落实党要管党的必然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一个党员干部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说到底是党的意识、党的宗旨、党的观念强不强的重要表现。二是切实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我们在入党宣誓时,都曾举起右手庄严承诺:严守党的纪律。党员干部要以此誓言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明确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担负政治责任。维护党中央权威,意味着对于中央精神,不得阳奉阴违;对于中央规定,不能自行其是;对于中央决策,不能另搞一套。三是全力维护政治纪律的权威。守纪律,讲规矩,必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是“稻草人”,不是华而不实的摆设,必须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成为不可触碰的刚性约束。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视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耳旁风的所谓“聪明人”,必须让他付出沉重代价。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党组织的权威性、严肃性。    (作者为海南藏族自治州委常委、组织部长)

请您发言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