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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微信诈捐还需填补制度漏洞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刘云海   时间:2015-12-14 08:55   编辑: 张宏   

    眼下,“微信募捐”作为一种新型的募捐方式正在朋友圈流行开来,虽然这一新鲜事物“释放”着人们的公益热情,但其隐含的风险却不容忽视。

 

    现实中,“微信募捐”越来越多,而且稍不留神可能就会让“爱心”遇到“坏心”———诈捐骗捐。前不久安徽利辛女子“狗咬骗捐”事件,就是典型例子。就在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第31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这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本法律,同时也表明,以后类似“个人微信募捐”的行为,势必会遭遇“禁止”。

 

    其实,禁止个人公开“微信募捐”,其初衷与本意无疑是好的,这样不仅可以杜绝虚假的募捐行为,避免人们的善心、爱心被愚弄,而且能解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以燃眉之急。笔者以为,如果政策一刀切,却也会堵住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爱心之路”。

 

    事实上,要杜绝虚假的募捐行为,更应完善相关制度,填补制度漏洞,将个别欺骗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比如在发现个人微信募捐信息后,相关监管部门就绝不能袖手旁观,而应立即展开对项目发起者的资质审核,帮助网友预控网络募捐可能带来的风险。此外,还应从信息传播的路径上找病源,进一步降低网民上当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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