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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莫忘严惩“逃薪”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叶金福   时间:2015-12-14 08:55   编辑: 张宏   

    眼下,又到一年年底时,讨薪又成了一个沉重的话题。据媒体报道,近年来各地不断爆出“讨薪”怪招:有跳楼的、有自焚的、有跳江的、有劫持的,等等。讨薪者的“怪招”无不深深地刺痛着公众的心,也一再暴露出讨薪者的艰辛与无奈。

 

    按说,对劳动者而言,一年辛苦做到头,工资是应该及时发放到手的,而且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也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

 

    可在实际生活中,个别包工头或企业主却往往以种种方式和借口,能拖则拖,能欠则欠,能逃则逃,有的甚至还以暴力相待……让“讨薪”成了年年上演的“连续剧”。

 

    “讨薪难”缘何年年上演呢?笔者以为,关键就在个别包工头或企业主的恶意“欠薪”、“逃薪”。虽然政府部门也加大力度帮助民工“讨薪”,但由于仅仅只有“讨薪”,而没有对“逃薪者”进行适当的严惩,致使“逃薪者”今年勉强付了工资,但明年、后年依然“按兵不动”,民工的“讨薪”之路依旧艰难。

 

    因此,笔者以为,要使“讨薪难”不再年年上演,就必须严惩“逃薪者”,应出台相关的惩处机制,通过财务、行政、法律等一系列手段,让“欠薪者”不能“逃”、不敢“逃”,从而为民工撑起保护伞、安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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