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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传视频受罚”何以引发争议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兴军 时间:2013-08-07 16:27

    因为网上流传的一段酒店监控视频,上海多名法官涉嫌集体招嫖的新闻进入公众视野。就在人们准备为摄像头成为新的“反腐利器”欢呼之际,河南省人大审议通过有关条例,规定个人或单位擅自传播公共场所监控视频将被罚款,引发舆论颇多质疑。某种程度上,这一质疑体现的其实是公众的集体反腐焦虑。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会看到:从立法目的上来说,《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与反腐败分属两个不同的层面;从时间节点上来说,上海多名法官遭视频举报在前,河南省通过条例在后,但考虑到一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需要大量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两件事情貌似前后相随发生,只是时间上的巧合。

 

    尽管两条新闻原本“风马牛不相及”,但网络和坊间舆论似乎并不买账,争相把二者联系起来解读。典型的一种说法是:“上海那边刚出事,河南就把漏洞补上了,反应够快的……”类似的声音充满调侃,大可一笑置之。但当舆情汹涌,多数人都“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政府按正常程序出台的一项法规的时候,其背后隐藏的公众情绪就不能被忽视。

 

    客观而言,近些年来国内的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得承认当前反腐工作和民众期待仍有一定距离。在不少案例中,网络反腐、媒体爆料等非常规手段仍然充当了重要角色。某种程度上,这正是公众对于一个“摄像头”如此在意的根源。

 

    事实证明,面对“上海法官涉嫌招嫖,河南禁传监控视频”这样的新闻,公众确实“想多了”。但面对公众在类似新闻事件面前容易“想多了”的现象,有关部门却不妨“多想想”。只有不断努力,让反腐败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用有力的制度保障给大家吃上一颗反腐“定心丸”,类似的公众焦虑才会逐步消弭。(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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