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宝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追加分配公告

《青海宝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追加分配方案》已报互助县人民法院认可,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9909.22元,按照普通债权清偿率0.1%分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仍不领取破产财产分配资金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8条之规定提存分配额并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青海宝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