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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生录取分数下降50分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陈俊 时间:2012-05-12 09:28

    ●报名时间:5月13日至22日考试时间:6月19日至21日 ●预计西宁市区初中升学率为94%

    ●均衡生录取分数下降50分 ●青海湟川中学、西宁四中国际班自主招生,不占招生计划

 

    青羚网讯 5月11日,西宁市区2012年初中毕业暨普通高中招考工作实施意见出台。今年,西宁市区10949名学生参加中考,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810名,社会力量办学计划招生390名,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招生4100名,预计西宁市区初中升学率为94%。

 

    报名时间及对象

 

    报名时间:5月13日至22日。

 

    报名对象:在西宁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无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西宁市区户籍的历届生和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报名地点:在西宁市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小2寸彩色照片1张在本校集体报名。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有无西宁市区常住户口”。回宁生、历届生应持户口簿、毕业证(或毕业证明)、学籍档案或学生成长记录册(须提供原学校体育课测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及小2寸彩色照片1张到西宁市教育局办证大厅(黄河路80号)报名。6月1日发放准考证。

 

    考试科目及时间

 

    6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考语文,下午15时至17时30分考物理、化学(合卷);6月20日上午9时至11时考数学,下午15时至17时考政治、历史(合卷);6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考英语。

 

    6月2日全天为体育学科测试(遇雨顺延)。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考试内容分为三大项:按教学大纲规定,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满分为10分(由学校给出成绩);依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内容,坚持长跑活动,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满分为10分(由学校给出成绩);50米跑、半场运球、跳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握力、座位体前屈、踢毽子8个项目,每个考生在8个项目中选试4项,满分为10分(由西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组织测试)。历届生、回宁生体育平时测试成绩,须提供原学校体育测试成绩和测试项目成绩证明。

 

    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校招生计划、拟选学校情况和报考志愿说明认真选择填报。报考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字,填写后不得涂改。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按2012年西宁市区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考生登记表要求,可选择填报计划招生和择校生录取志愿。为进一步遏制择校,今年增加志愿填报批次,分为:重点志愿一、重点志愿二、重点择校志愿、普通高中志愿一、普通高中志愿二、职业学校志愿。录取顺序为: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志愿、计划内重点高中志愿一、计划内重点高中志愿二、重点高中择校志愿、计划内普通高中志愿一、计划内普通高中志愿二、职业学校。

 

    西宁市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由各学校按“三限”政策预录后,报西宁市中考办审核后录取。

 

    专、兼报职业技术学校志愿的应、历届考生,应根据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资讯关于学校和专业简介、培养目标、就业方向等情况和报考志愿说明选择填报。

 

    7月22日至31日报省内外普通中专(含5年高职、技校)的考生,应根据普通中专(5年高职、技校)各招生简介,选择填报志愿,录取工作由西宁市招办和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招生政策及规定

 

    经核查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及户籍证书,并经张榜公示,凡少数民族,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的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一次性加10分计入中考升学成绩。

 

    少数民族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经各报名点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少数民族考生花名册及户口簿原件报西宁市招办统一复查。

 

    因公致残军、警子女报名时,必须提供省级民政部门和军队军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因公致残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件一律不予承认。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C以上的考生,可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达到1A3B以上或3A1C的考生可报考重点高中;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达2A以上的考生可报考重点中学特长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达1A以上的考生可报考普通中学特长生,重点高中学校推优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4A,均衡生综合素质评价须3A1B以上。

 

    为加快创新人才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点中学招生计划指标的2%为推优生名额,招收市区内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被录取的学生可免试直升重点高中,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可继续参加中考。各推荐学校依据下达的名额,对具有连续三年本校学籍的考生,并长期品学兼优,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西宁市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班、团干部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生、教师民主推荐,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经招生学校考核合格后,直接升入重点中学。

 

    为促进学校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需要,各高中学校均可根据各自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在计划招生数3%以内招收特长生,由录取学校根据学生学习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审查合格,并张榜公示后,可在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内录取。

 

    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发挥招生政策对加强簿弱学校建设的导向作用,实行提取重点高中招生指标的35%定向均衡分配,均衡生必须具有毕业学校连续三年的学籍。均衡招生遵循自愿、择优原则,在招生录取中根据学生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学生报考均衡的志愿以及考生是否具有连续三年毕业学校学籍情况,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内,由高到低录取,被录取的均衡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线下50分。

 

    体育测试免考与缓考

 

    确实丧失了体育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由本人及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凭残疾证明,经当地体育测试领导小组审批后,中考升学成绩直接记30分;确患有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疾病的学生,由本人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凭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经当地体育测试领导小组审批后,中考升学成绩直接记25分;确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测试者,可在考前申请缓考。如补考时伤病未愈,凭学校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报请当地体育测试领导小组审批后,可免考体育,成绩统一按25分计算。已参加了4项测试的考生,不能再参加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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