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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雾霾远离……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夏连琪 杰拉 聂文虎   时间:2016-01-14 09:17   编辑: 张宏   

    近日,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全省六州政府所在地及各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11月份,玉树市、格尔木市两地空气质量优良率均为100%,无首要污染物。

 

    2015年12月8日,西宁市大气办公布西宁各地区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显示,11月份,西宁市四区排名中,城西区排名首位,城北区排名最后,两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差距为4.49,相差较大。2015年5月起,每月上旬,西宁市大气办按月公布辖区各地上一个月的空气质量排名。目前,西宁市各区县都设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这些监测站全天实时监测各地空气质量。2015年11月份,西宁虽以蓝天为主,但各区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还是有不小的差距,综合反映出每个区县的空气质量状况。

 

    据有关数据显示,2015年1-11月,西宁、海东两市优良天数分别为270天和257天,优良率分别达80.8%和76.9%;两市PM10平均浓度为10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和2014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3%和12%;西宁市PM2.5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和2014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3.3%和27%;SO2和NO2平均浓度均稳定控制在二级标准以内。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PM10、PM2.5浓度持续下降,其中PM10浓度为西北五省区中唯一实现连续两年下降的省份。

 

    空气质量好转的背后,蕴涵着环保等相关部门持续付出的辛勤与汗水。

 

    生态观察

 

    一

 

    每年冬季,从锅炉房的烟囱冒出来的燃煤烟气是空气质量的一大“硬伤”,近年来“煤改气”工程在我省紧锣密鼓地推进。

 

    我省在全面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基础上,在西宁、海东两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制定煤改气补贴政策,在天然气管网覆盖的禁燃区范围内开展燃煤锅炉“清零”行动,大力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自《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省累计淘汰燃煤锅炉2400余蒸吨,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淘汰目标任务。西宁海东两市加大煤炭经营市场规范整治,严格散煤管理,先后建成投运6个一级煤炭集中交易市场、49个煤炭二级经营网点。与此同时,不断加强燃煤煤质管控,持续对火电企业、集中市场和二级网点开展煤质检测工作,西宁市通过设置7个入城煤炭车辆检查点,对不具备煤质检验报告且煤质不达标的车辆予以劝返,杜绝劣质煤炭进入市区,切实确保用煤品质。

 

    

 

    扬尘污染治理始终是我省大气污染治理中的重头戏。

 

    首先抓建筑工地扬尘监管。按照“工地围挡、地面硬化、物料封闭、拆迁洒水”的思路,推行绿色施工标准,督促建筑施工地严格落实“5个100%”控尘措施,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路面100%硬化,拆迁工程100%洒水,渣土运输车辆车轮车身100%冲净和密闭,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或遮盖。建立了施工扬尘治理现场审查制度并将其作为开工建设许可的前提条件,对所有在建项目下发了《关于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告知书》,开展了拉网式和夜巡相结合的专项检查。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暂扣了资质证书和施工许可证,并进行诫勉谈话。

 

    其次抓道路扬尘治理。严格执行《青海省城镇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渣土运输企业准入制度,要求渣土车实施密闭运输。西宁、海东两市在主要道路出入口设立车辆检查站,实行24小时昼夜检查。督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强化渣土车辆管控,建立GPS监管平台,对渣土车安装车载GPS监控设施并及时更新信息,确保落实密闭运输措施。此外,加大道路洒水保洁力度,按照季节特点及时调整作业方案,积极落实道路洒水喷雾降尘、夜间清洗等工作,西宁市平均每天出动车辆58台(次),对全市121条道路实施不间断洒水降尘作业。

 

    再次抓重点区域扬尘治理。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掌握区域内施工场地和自然裸地斑块数量面积及分布情况,及时采取碾压覆盖、种植植物、硬化或洒水板结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此外,两年来西宁、海东两市共完成投资10.17亿元,完成造林绿化63.78万亩、封山育林18.9万亩。启动实施了湟水河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投资3960万元完成人工造林14.85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通过增加森林植被覆盖率和城市绿地面积,不断提高生态系统自然净化空气功能。

 

    三

 

    机动车尾气排放也是造成大气污染的“元凶”之一,因此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也是目前的重要任务之一。

 

    按照国家规定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目标任务要求,我省及时将年度淘汰任务分解到各地,落实到相关部门。为确保黄标车淘汰任务的顺利完成,省环境保护厅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青海省2015-2017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政策文件。

 

    西宁市、海东市均制定了黄标车淘汰年度工作方案和鼓励性淘汰补助政策,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西宁市将27条路段和10.7平方公里的区域划定为黄标车限行路段和限行区域,向社会发布了黄标车实行限行禁行的通告,启用了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和渣土车实行电子抓拍并处罚,同时进一步推进城市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开展了“缓堵保畅”工作。

 

    通过不定期抽查、组织监测技术人员对检测设备进行监督性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全省机动车检测机构环保检验工作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目前除玉树藏族自治州外全省其他7个市(州)的机动车检测机构与环保部门实现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系统的联网。全省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信息化管理系统正逐步完善,平台建设完成后将有效提高机动车排气检测的信息化监管水平。据统计,自《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省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7万余辆。

 

    

 

    继2015年11月24日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10辆纯电动公交车上线运营之后,互助土族自治县70辆纯电动公交车也于当月27日亮相县城。格尔木市40辆新能源充电公交车、西宁市212辆气电混合动力新能源公交车也将于近期投入运营。种种信号显示,我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步伐正在加快。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我省围绕生态保护、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照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专门出台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以“示范带动市场、以市场促进产业”的方式,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良性、健康、有序发展。我省从今年起,新增公交车辆将逐步开始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10%,并逐年提高应用比例,到2020年,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占公交车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人坦言,尽管我省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雾霾之剑“仍然时刻高悬在我们头顶,如果有所松懈,雾霾还将袭来,我们决不能放松弓上之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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