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的钱,凭啥奖励给外资银行?
来汉落户最高奖1000万元,在汉买办公楼一次性补贴300万元……为吸引“洋行”进驻武汉,武汉拟打造全国最优惠政策和软环境。昨天,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澳新银行等26家外资银行考察团来汉召开座谈会,武汉市将迎来新一轮外资银行投资热潮。(11月3日《武汉晚报》)
如果说为了吸引外资,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是一剂良药的话,那么,给落户的外资银行进行奖励,则完全是一副毒药。
众所周知,银行是通过资金借贷、信用服务等维持生存和发展的,其效益,主要来自于资金借贷的“利差”以及提供的各种信用服务。而借款所需的资金,也主要是吸收的企业和公众存款。如果没有企业和公众首先给银行以资金“支持”,银行也就不可能给企业和公众以资金“支持”。从这方面讲,银行与企业、公众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互存关系,甚至可以说是鱼水关系——企业和公众是水,银行只是鱼。
事实上,一家银行是否到某个地区落户,关键要看这里能否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水”,无水,则鱼不至。而象武汉这样的大城市,根本就不需要用奖励的手段去吸引外资银行的落户。一方面,外资银行在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存贷之间的“利差”,远小于中国,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银行都是世界上最富有的银行的关键之一;另一方面,中国发展这么快,利益空间那么大,特别是武汉,是中国中部地区的核心城市之一,对外资银行来说,不应当是如何吸引,而应当是给不给进入的问题。那么,为什么要动用政府资源、动用纳税人的钱,去奖励外资银行的进入呢?显然,这是本末倒置。
显然,这又是地方政府在外资问题上的求成过急、求功心切,忘记了自己是在中国,是在一个可以为外资提供庞大赚钱市场的国度。用这样的方式对待外资银行的进入,只会适得其反,把这些外资银行宠坏。这方面,在吸引外资方面已经有太多的教训。就象许多外国投资者所说的那样,在本国和其他发达国家,从来不违规、不要求这样或那样的优惠政策。但是,到了中国,不仅偷漏税等违规行为大量出现了,而且向政府提的各种条件也越来越多。中国要转型,对待外资问题上的观念和思维也必须转型。
同时,在如何使用纳税人的钱的问题上,地方政府也到了必须转型的时候了。因为,纳税人把钱交给政府,是为了让政府有更多的财力用于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而不是奖励给外资这样的经营者。即便必须奖励,也必须征得纳税人的同意。这样的政府,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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