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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变“慢递”如何处罚

来源:新京报 作者:陈白 时间:2013-01-30 21:20

    据报道,交通部近日公布了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办法》对快件丢失、盗取快件物品等恶劣行为有了更重的惩罚措施,但对发生频率更高的延迟送达行为,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制裁办法。只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企业应当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快件(邮件)的投递”。

 

    不久前,父母通过某民营快递给在外地求学的我寄了一箱腊肠,可过了十天我也没有收到。一查快递信息,发现三天前就已经到达我所在城市,从那天起我就不断打该快递公司电话催送,可是得到的答复是,货物太重,要等快递员有时间再送。等再过了一个礼拜,快递员终于“有时间”把包裹送到学校,但里面的腊肠早就长满了绿毛。

 

    消费者选择快递而不选择价格更为低廉的邮政平邮,正是看重了快递的“快”字。然而登录各家民营快递网站首页,都很难找到普通快递送达时间界限的规定,虽然消费者给快递公司打电话时,都会有口头上的时间约定,但快递送晚了怎么补偿消费者,却没有明确说法。希望《办法》今后能在这方面规定得更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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