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申诉要求旧案重审能否如愿?
如果你到银行ATM机上取款,这时取款机出现故障,机器出钱比你要取的数多,7年前,国人或许对这个问题的答案莫衷一是,如今,当事人许霆刑期已满,重获自由。2013年5月13日下午,许霆正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对当年的案件提起申诉,要求重审。
相当年许霆案闹得沸沸扬扬,引来众多关注,其的判决也一波三折,从一审的无期到二审的五年,即便如此,至今不少人对此案也议论不断,此次许霆再次申诉能否如愿?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许霆获取17.5万元人民币,套得上是数额较大,但从案发开始一再表示愿意退赔,“拒不退还的行为”对照不上。
再则,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因不当得利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许霆取款17.5万元,是柜员机出错在先,其既没有篡改密码,也没有破坏机器功能,而是你能给,我就能取,如果没有柜员机出错,许霆不能多取到一分钱,而柜员机的管理者是银行,诱发者银行,自己出得错,自己就得为此承担,在此方面,国外有个先例,英国发生过自动取款机故障事件,银行不予追究甚至不要求索回被提钱款。诚然,中国的法律与国外不一样,但按照《民法通则》不为过,这是许霆旧案重审的关键。
刑事案件各有不同,如果是对于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丝毫不能松动,而初犯、偶犯、过失犯对社会没有造成大的危害理当有所区别,何况此案与《刑法》和《民法通则》都可对套,是否应该就轻不就重。
不管怎么说,许霆要求旧案重审是其的权利,但是司法如何对待,是维持原判,还是重新定论?这不能不说是一次检验。笔者认为,应该本是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仅要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同时也应经得其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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