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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科长“巨贪”5500多万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时间:2014-03-26 11:41   编辑: 禾力   

    

    据新华网报道,记者今天从相关部门获悉,海南省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邓朝林、陵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王朝山、东方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兼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仪涉嫌受贿等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14年03月25日 07:10:09 来源:中国网)

 

    我们在关注副局长这个“小老虎”的同时,是否关注到“办公室主任”“公室副主任”这些“小苍蝇”?

 

    这个新闻不禁让人想起一科长“巨贪”5500多万的案件。

 

    原渭南市城建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侯福才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敛财5500多万元,法院宣布:对侯福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人们心中几乎有个错觉,能够“巨贪”上千万的,一定是“老虎”,不可能是“苍蝇”。

 

    然而,“小官巨贪”侯福才这个科长“巨贪”5500多万元出现在公众视野的时候,让人们彻底改变了人们对“科长”这类“小官”的看法,给人留下的警示也是深刻的。

 

    “科长”,这是在基层才有的“官职”,是一个“最小官职”,在许多单位就是一个“中层干部”,更是“多做事”而“没有权”的“领导助手”。

 

    在许多人眼里看来,“科长”不是“领导圈子”里的人,只是通向“领导圈子”的一个“跳板”。

 

    所以,由此推理,一个“科长”几乎不愿、不想、不会、不能、没机会“捞钱”,特别是不可能“巨贪”上千万。

 

    当然,也有人“深谙其道”,认为有些“科长”类中层干部就是“老鲫壳”、“老油子”、“老油条”。这些“科长”虽然“官不大”,但是手中握有“实权”。

 

    “县官不如现管。”侯福才应该算一个这样的“老鲫壳”、“老油子”、“老油条”吧。经查明,侯福才利用其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竣工验收和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等项工作的职务之便,在6年多时间内索贿受贿、非法敛财5500多万元,成为陕西贪腐职位最低、涉案数额最大的案件。

 

    而且,侯福才还是一个“猴精”,他并不是“赤祼祼”地向这45家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索贿”。他故意转了一个弯,绕了一个大圈子,进行“曲线索贿”——在其任渭南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原科长期间,为了谋取私利,于2001年11月21日,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渭南市祥和建筑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其本人实际控制,以收取所谓“担保、咨询服务费”的名义,先后向45家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索取贿赂共计人民币2191余万元。并对3380余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

 

    长达34页的起诉书,47册案卷、证人名单及侦查期间的同步录音录像光盘20张,这些“铁证”注定侯福才这个科长“巨贪”的落魄下场。

 

    警示:无论再“精”的猴,无论官大官小,哪怕是“老鲫壳”、“老油子”、“老油条”,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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