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力本嘉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决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力本嘉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决定

青政〔2024〕2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政府第48次党组会研究通过,决定聘任力本嘉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3年。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


编辑:祁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