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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紧急提示定向招录特殊公安专业人才面试人数现缺口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莫青 陈俊   时间:2015-06-30 09:06   编辑: 刘海钧   

    青羚网讯  今年,我省将面向省内高中毕业生定向招录特殊公安专业人才19人,记者在面试现场了解到,定向招生生源出现缺口,省招办提醒考生30日为公安类院校继续面试时间,有意愿的考生可到青海警官职业技术学院参加面试。此外,青海民族大学治安学(公安类)专业招生批次为提前录取批次,面试环节同样出现了生源缺口现象,有意愿的考生也可参加30日的面试及选拔。

 

    三所高校在我省定向招生

 

    定向招录培养院校和专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培养国内安全保卫专业6人(理科、男、4人,文科、男、2人)和公安情报学专业(反恐怖方向)3人(理科、男生和女生各1人,文科、男、1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培养侦查学专业(技术侦察方向)2人(理科、男),新疆警察学院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8人(理科、男、4人,文科、男、4人)。

 

    考生条件:2001年6月30日前出生,2015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并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条件和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入学前参加公务员考试

 

    招考实施步骤分为填报志愿、考试和录取三个部分。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选择提前录取批次,并填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或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或新疆警察学院相关专业。未选择提前录取批次、未报考定向培养院校的考生,不得调剂到相关院校进行定向培养。

 

    考生参加高考后,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或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高考成绩需达到青海省一本分数线;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高考成绩需达到青海省二本分数线。省公安机关会同省公务员局及公安院校组织体检和体能测评。体检、体能测试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和公安院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从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1比2的比例,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省公务员局在7月5日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待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省招办收到省级公安机关提供的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和省公务员局提供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后,根据本地招生计划1比1的比例,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相关院校审档无异议后予以录取。如有考生审档不合格,则按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顺序递补。录取工作在提前批次进行、本科一批开始前结束。

 

    毕业后按规定选择公务员岗位

 

    考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前,须与青海省公安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学生入校后,按照院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以及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关学位后,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要求的,按学习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公务员岗位(原则上在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并经省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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