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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张海清 王十梅 时间:2012-12-26 08:44

一份调查表的背后……

 

    未成年人受生理、心理成熟程度限制,认知能力较差,极易受外界环境影响,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而这几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也呈上升趋势。

 

    2012年7月27日,《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保条例》)经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未保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层的职责与义务,增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帮助,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

 

    高出全国平均值0.62%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据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李静萍介绍,2010年是近几年来西宁市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最低的一年,但即便是这一年,与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值6.78%相比,西宁市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仍高过0.62%。到2011和2012年又呈现上升趋势。

 

    李静萍从柜子里抱出一摞资料,说:“这是2012年中级人民法院对少管所96名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查表。”调查表的内容包括未成年罪犯在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概况,以及案发前的个人概况。

 

    在个人概况一栏中,未成年罪犯在逃课、夜不归宿、打架、迷恋网络、看不健康书籍影像、携带刀具等不良习惯下,大多用不太工整的笔迹写着一个字“有”。

 

    通过这些调查表不难看出,西宁市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首先,未成年罪犯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且辍学流失学生占大多数。男性罪犯为主体,但一些未成年女性也开始涉足某些犯罪。在年龄上,16岁至17岁为犯罪高发年龄段。在犯罪形式和类型上呈现出共同作案、团伙犯罪突出,侵财性犯罪居高不下。因沉溺网络和接触不良信息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网上邀约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动向。未成年人犯罪大多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难以控制所致,蓄谋犯罪的情况较少,而且未成年罪犯可塑性大,易于矫正,重新犯罪率较成年人低。”李静萍说。

 

    据李静萍介绍,目前,西宁市未成年人犯罪以抢劫、故意伤害、盗窃和性犯罪为主要类型,其中抢劫和盗窃占总数的70%,故意伤害占10%左右,性犯罪占4%至5%。而自我保护意识的淡薄和家庭、学校、社会职责的缺失都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这起案例,不良信息网站是诱因

 

    在未接触网络之前,崔明(化名)在父母和老师的眼中一直都是一个好孩子。但是,进入青春期后,他渐渐便沉溺在不良信息网站中无法自拔。直到有一天,他趁家人不在家,借机邀请同学刘某到家中喝酒,并趁刘某酒醉无力反抗之机将刘某强奸。

 

    “未成年人处在心理、生理发展的转折时期。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生理发展迅速,个人意识增强,但阅历不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自我约束力不强,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喜欢模仿。因为外在因素影响,一些未成年人的意识中还存在不良因素,诸如贪图享乐、争强好胜、虚荣好奇等。加之大多数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遇到不良诱因的时候,如社会闲散人员的诱惑和指使,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李静萍分析说。

 

    现实生活中,14岁至18岁的孩子正处于初、高中阶段,学习任务重、压力大,正是到了平常所说的“叛逆期”。严重者就会抗拒社会道德和法律,并刻意与父母、老师的规定、纪律对着干。加之生理和心理上的快速转变,让他们具备了犯罪的能力。如缺乏正确的引导,放任自流,他们就会走向歧途。

 

    当然,未成年人犯罪除了自身原因之外,来自社会的诱因也是一个主要客观因素。据李静萍分析,失学、失管、失业的未成年人闲散于社会,家庭管不了,传统社会力量对他们的控制又非常薄弱,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如遇到和自己有相同不良习惯和不良行为的“朋友”,一起吃喝玩乐、打架斗殴,受到一些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的网站、非法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的影响,最终走向犯罪。

 

    不可忽视的教育方式

 

    家庭和学校是未成年人生活的主要环境,它们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至关重要。根据调查表分析,家庭和学校教育方法的不得当,已然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近年来,离婚率逐年攀升,这使得许多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良,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不睦甚至十分紧张,让孩子难以体会家庭的温暖,缺少来自长辈的心理抚慰和生活照料。一旦家庭内部发生冲突,这些孩子中的一部分人便选择摆脱家庭束缚,闲散于社会,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即使结构健全的不少家庭,也存在着教育方法不得当的问题,或是过分溺爱,或是奉行‘棍棒政策’,或是放任不管,这些都可能给未成年人未来的发展带来影响。”李静萍说。

 

    因父母长期在外打工,16岁的魏杰(化名)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父母在教育上的缺失,加上爷爷奶奶精力有限,从小就对魏杰疏于管教,有时魏杰夜不归宿,在外面有钱花,爷爷奶奶都不过问,终于导致魏杰走上了犯罪之路。2008年8月的一天,魏杰与“好友”张德(化名)撬盗了一辆汽车,魏杰被车主当场抓获……

 

    “有些孩子的校园回忆是灰色的。这部分孩子往往学习成绩不好,经常受到批评和责罚,校园也对他们失去了吸引力,他们大多辍学,进入社会。而很多老师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尊重学生,随意打骂学生,严重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而对成绩差的学生实施差别待遇,让孩子从小就感觉社会的不公平,以致‘问题’学生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李静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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