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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进“二孩”审批程序家庭碰壁 父母婚育证明难取证可能成为共性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   时间:2014-04-17 08:10   编辑: 刘海钧   

    青羚网讯  只要盖个公章,省城市民段志龙的宝宝就能享受我省“单独二孩”政策,眼看着审批之路到了最后,却因为手续不齐全而碰壁。这是省城第一个正式进入“单独二孩”审批程序的家庭。

 

    首个进入“单独二孩”审批程序的家庭诞生

 

    近日,我省正式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这意味着在本省行政区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落地后,许多希望生“二孩”的家庭纷纷到所在辖区卫生计生部门咨询相关情况。时隔二十多天,省城首个进入“单独二孩”审批程序的家庭诞生了。

 

    4月14日,记者分别从城西区、城北区、城东区、城中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卫生计生部门了解到,目前,除城东区之外,其他区县均未收到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单独二孩”审批表。城东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单独二孩”审批手续的工作人员张雅蘋介绍,辖区内已经有一个想要享受“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进入审批程序,但是,因为手续不全而被退回。

 

    手续不全致进入审批程序的家庭被退回

 

    为什么会被退回,已经熟悉政策的张雅蘋说出了原因。

 

    “段志龙的家庭实际上是一个双独家庭,但是因为女方户口婚前在外地,按照双独家庭审批程序办理,手续会较为繁琐。此时,他们正好赶上了我省‘单独二孩’政策,所以,根据男方户口在本省的情况可以享受‘单独二孩’政策。”张雅蘋说。

 

    既然要享受“单独二孩”政策,张雅蘋就按照新的程序为提出申请的家庭审批。然而,看完提交上来的材料后,张雅蘋只能将其退回去。

 

    “提交上来的材料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婚育证明,这里面包括父母结婚证、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父母户口簿、身份信息等原件和复印件,另外还有夫妻一方的独生子女证、夫妻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证。”张雅蘋介绍。

 

    由于段志龙少了这些证明,所以审批程序就此止步。

 

    手续繁琐,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很忐忑

 

    4月15日,段志龙拿着相关材料,来到城东区卫生计生局找到张雅蘋,经过再一次了解和确认,段志龙又一次去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原来,段志龙的妻子已经怀孕三个月,正好赶上我省“单独二孩”政策,段志龙选择享受这个政策。

 

    “为了给第二个孩子办准生证,已经跑了几次社区,对于这个程序总体感觉还是繁琐。因为父母年事已高,再加上搬了好几次家,父母的结婚证已经找不到了。我和第一个孩子也没有办过独生子女证,这方面的证明还要去单位开。前期已经交上去的证明我跑了两天,这次的不知道能不能顺利拿到。”段志龙说。

 

    父母婚育证明难取证可能成为共性

 

    在“单独二孩”程序审批当中,哪个环节最难取证?记者从省城一些社区办事处了解到,工作人员普遍反映父母双方的婚育证明最难取证。

 

    “既然要享受‘单独二孩’政策,就要证明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这个证明不仅凭独生子女证,还要凭借父母的婚育情况。如果要提交申请,首先要有父母的结婚证和生育证明,证明父母的确只生过一个孩子。如果父母离异再婚,还要提供父母再婚后的生育证明。情况不同,要求自然不同。像段志龙这种情况,就属于父母结婚证丢失,这样就要去单位或者社区开具证明。”张雅蘋说。

 

    为了严格把关,张雅蘋还在办理审批程序的时候收回申请家庭的“一孩”的独生子女证。

 

    “因为政策刚刚落地,基层需要吃透政策,我们要求在审批表提交上来的2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手续,但是,前提是所有手续齐全,并具备办理条件。”张雅蘋说。

 

    ★政策链接★

    如何界定申请人是否为独生子女,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本人为独生子女的,需提交:(1)父母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行委)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审批再生育时,申请人的父母是否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是界定独生子女的必备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办理再生育子女审批手续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查验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存档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社区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社区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一方为外省市户籍或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外省市户籍地区县计生部门出具本人及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作者:蔡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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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二孩生育险待遇不变

 

    生育二孩后,生育保险待遇有没有变化?生育医疗补助金还能享受吗?“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有打算生二孩的妈妈们致电西海都市报96369新闻热线咨询生育二孩后,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问题。记者连线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参保者答疑解惑。

 

    据西宁市社保局生育保险科万科长介绍,如果参保者申请到育龄妇女优质服务证,生育保险待遇都和生育一胎时一样,生育津贴也是按同标准发放。生育二孩前,准妈妈们需要到西宁市社保局备案,备案时需携带B超检查报告、育龄妇女优质服务证、结婚证、西宁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表格可在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方网站下载)、二胎规划表和一胎户口簿,准妈妈们需要在怀孕4个月和预产期前一个月来西宁市社保局备案。(作者: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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