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 护“未”成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中的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宣告教育,对两名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同时特别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现场开展亲职教育。

附条件不起诉,给“熊孩子”一个机会

2023年某日,16岁的王某某和张某某与社会青年马某某在民和县川垣新区某商铺内共同实施盗窃,涉案金额达15000余元。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因王某某、张某某二人实施犯罪时未满18周岁,均系在校学生,且二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积极退赔,秉承对错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引导迷途未成年人顺利“归航”,近日民和县人民检察院对二人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与王某某、张某某及其监护人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帮教协议。

经调查发现,监护人监管不力、教育引导缺失是导致本案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重要原因,民和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两个家庭的具体问题对症下药,制定有针对性的督促监护方案,并向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发出今年首份《督促监护令》,责令其提高监护意识、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环境,让爱不缺位。

家庭教育指导,为“熊孩子”家长“赋能”

为保障《督促监护令》取得实效,本院特别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对王某某和张某某的家长进行专业的亲职教育,为家长讲解如何处理家庭教育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从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亲子沟通方式、关系维护等方面进行讲解,精准施策培育“合格家长”,切实帮助未成年人家长矫正家庭教育缺失、管教不严的问题。

对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既彰显了检察机关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人文关怀,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民和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能动履职,做精做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帮教,着眼家庭教育在帮教救助涉案未成年人犯罪中的重要作用,严格督促监护人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多维度、立体式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