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治理绘就新时代富春山居图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不仅关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深刻影响着美丽中国建设和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全局。2025年1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指出要“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统筹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形成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新时代‘富春山居图’”。2025年2月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再次强调,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全面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结合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农村生态环境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生产的根基所在,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不仅能够直接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福祉,也能为农业发展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稳定的生态服务,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是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重要依托,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时,农村生态环境与乡村文化紧密相连,因为以中华传统文化为灵魂的农村景观本就是自然与人文融合的景观,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也是在保护“乡愁”。
在青海,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从生态地位上来说,青海省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区域面积广阔、地理位置特殊、自然资源丰富、生态功能突出,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关键区域,是中国西部重要的乳品生产地区、中国五大牧区之一,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定的“世界四大无公害超净区之一”。从城乡构成看,根据2024年的统计数据,全省乡村常住人口为214万人,占比为36.14%;而从居住区域来看,青海省农村牧区占全省总面积的96%。在国家战略的层面,青海省是青藏高原唯一全域被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的省份。因此,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不仅是“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省情定位的必然要求,更是关系到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大局的问题,同样属于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近年来,青海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多措并举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迈出坚实步伐。进一步加大对农牧区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设施的投入,确保饮用水安全,污水达标排放,垃圾及时清理。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供水网络布局,实施乡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农牧民饮用水安全。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稳步提升农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开展治理人口居住集中区域生活污水治理,推广生态污水处理技术,加强污水排放监管,引导农牧民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日常生活及农业生产和加工领域的应用比重。严控工业噪声转移,不再批准可能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在农牧民居住区域周边建设,对已建成的工业企业进行噪声污染排查,依法依规对噪声污染严重的涉事企业进行处罚。同时,引导农牧民充分开发利用我省特有农特产品产业价值,鼓励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农特产品深加工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打造具有青海地方特色的农牧区健康产业品牌。推动中药种植、加工、文旅全链条发展,探索拓展乡村药膳应用场景。促进传统畜牧业养殖向生物医药领域产业升级,打造“雪域健康”产业体系。
在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仍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农村生态本底脆弱,历史欠账较多,农业面源污染量大面广、复杂多样,系统性修复与防治仍面临许多困难,持续巩固和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效仍需久久为功。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贯彻落实好2025年省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握好青海省情定位,立足高原资源能源禀赋,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以乡村全面振兴为总目标,以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为总抓手,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中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统筹城市和农村牧区环境保护,统筹工业和农业污染防治,统筹点源和面源污染治理,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抓好乡村规划,加快各类规划在村级层面“多规合一”进度,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尊重农牧民意愿,凸显村域特色。不断完善农村生态治理体制机制,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测、执法监督体系。实施好乡村建设示范村、产业发展示范村、乡村治理示范村工程,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持续推进农业传统产业生态化改造,大力倡导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在产业化、科技化、市场化、品牌化上下功夫、做文章。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树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美丽乡村成为现代化强国的标志、美丽中国的底色。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而没有了绿水青山,没有了绿色作为底色和底线,农业农村现代化也就失去了根基与灵魂。农村生态环境好了,土地上就会长出金元宝,生态就会变成摇钱树,田园风光、湖光山色、秀美乡村就可以成为聚宝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既能为广大农民群众营造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也能为全体人民守护天蓝水绿的生产生活空间和可以栖息的精神家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提供持久动力。当村美人和的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在青海大地上徐徐展开时,良好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坚实的生态基础和“三农”基础。
(作者单位:青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编辑:刘海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