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区提升司法行政强戒检察监督质效
8月以来,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检察院联动多部门筛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未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案件线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成效。自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区检察院以“123工作法”为依托,助力全区戒毒检查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湟中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与我省多家强制隔离戒毒所沟通协商并会签《强制隔离戒毒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线索移送、联席会议、常态化监督巡察等核心权责,构建起“监督有依据、协作有规范”的良好工作格局。
创新工作机制,创建《个别教育谈话制度》,将常态化谈心谈话纳入民警年度考核任务;建立《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实现“检戒”及时高效沟通;与强戒单位联合不定期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戒毒知识讲解等普法宣传,强戒人员覆盖率达100%。
落实日常监督、交叉巡察、数智赋能三个措施,开展“每月巡回检察+重点领域检查+敏感节点安全检查”工作;对格尔木强戒所开展专项检查,破解“熟人监督”难题,实现与兄弟检察院间的经验互鉴;发挥大数据技术支撑作用,自建“强戒人员驾驶证注销法律监督模型”,强戒检察监督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发现”转变。 (苗欣)
编辑:刘海钧;